全校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提交2019年评审但未授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间隔1年。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征集要求
请项目完成人填写“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统计表”(附件2),汇总至院系科研秘书,各院系请于2019年12月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反馈至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联系人:朱老师 房老师
联系电话:87540925 87558732
电子邮箱:tto@hust.edu.cn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含正文和附件).zip
2、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统计表.xlsx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