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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6    阅读量:


全校各单位: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的要求,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要求

请项目完成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参照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和提名书格式,提供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1200字以内)、主要科技创新内容、客观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奖情况,并以目录形式列出主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1月17日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学校将于2017年11月底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请各项目组做好准备。

联系人:陶端华

联系电话:87558732

电子邮箱:tto@hust.edu.cn

附件: 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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