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的要求,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要求
请项目完成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条件,参照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和提名书格式,提供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1200字以内)、主要科技创新内容、客观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奖情况,并以目录形式列出主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项目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1月17日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学校将于2017年11月底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请各项目组做好准备。
联系人:陶端华
联系电话:87558732
电子邮箱:tto@hust.edu.cn
附件:
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